越南海关总局,要求越南各省市边境口岸和国际港口码头加强过境货物的检查
据悉,越南海关总署收到东盟贸易运输协会的公函,公函上指出很多东盟国家海关反馈投诉,近年来很多不法商贩以及运输公司利用越南作为中转站向其境内走私和非法运输大量侵权假冒产品。越南海关总局因此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越南各省市边境口岸和国际港口码头加强对转口和临时进口转出口(过境)货物的海关管理和监督,越南海关总署已指示各地海关单位执行相应海关查验手续。边境口岸和港口海关对运输中的货物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藏违禁货物以及“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行为。根据越南与世界海关相关机构签署的承诺协议,对于仅是过境越南办理过境运输,中转(对于需要具有许可证,但是无需申报越南进口)的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越南海关也有权在过境和出境口岸对货物进行100%的检查,如果发现违规货物,可以依法进行查扣。
首先,必须承认,过境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常见活动。与一般的其他进出口方式一样,各国海关总是为遵守法律的企业提供便利。但是,除贸易便利化外,各国海关还履行预防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非法跨境运输货物,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越南海关最新资料统计,近年来,越南海关发现了许多与过境商品有关的违法行为,例如运输假冒商品,毒品,象牙,犀牛角,被禁止的货物走私到内陆。
关于过境中转运输货物的管制,2020年,越南各口岸海关均查到很多复杂违规案件和行为,特别是一些主要的陆地国际口岸(比如谅山省友谊国际口岸,北宁省芒街口岸,老街省口岸,西宁省沐排(Moc bai)口岸,广平省茶罗( cha lo)口岸,平福省华流(Hoa Lu)口岸实际检查132个集装箱的货物。
值得注意的是,开箱检查结果发现,违反海关法,运输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的集装箱数量占将近76%(即在检查的132个集装箱中,有91个侵权集装箱)
2021年新年伊始,越南海关总署便制定2021年的专项检查计划,以检查实际过境货物运输过程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
因此,今后中转过境越南的运输货物,越南海关将在运输工具入境的口岸实施检查,完成检查后,将电子定位封条从进口口岸铅封到出口口岸,并通知出口口岸的检查站海关分局对上述货物进行实际检查(检查全部货物)以确认货物是100%出口。
对于过境货物,以及暂进再出的货物(包括临时进口再出口并送到保税仓库)从入境口岸至集货中转货场,报税仓库以及出口口岸)整个运输流程,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越南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车辆。
要求越南各口岸海关必须使用电子封条监视货物运输整个过程,这些过境中转或者暂进复出的货物在从进口检查点运输到出口检查点时,须先通知海关部门。出口口岸检查站在确认货物已通过其海关管制区之前,应对货物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果未在集装箱上贴上电子封条,则负责过境运输货物的出口口岸海关部门将不会允许这些货物通过其海关管制区。
2020年,越南海防海关部门发现,逮捕并处理了10个集装箱的过境货物案。
这些集装箱从中国运到海防,试图通过广平省茶罗边境口岸运到万象(老挝)目的地。
其在越南口岸申报的货物有:汽车配件,摩托车,鞋子,灯,结帐柜台,钢管,铝材料,家具,电风扇,内衣。
越南海防海关执法队和海防港3区海关分支机构的检查结果(2020年8月上旬)显示,货物为:匡威鞋,汽车配件,备件摩托车,Bose扬声器品牌,电风扇,紧凑型灯泡,电胶带,内衣,塑料手提箱...
初步开箱检查却发现装有成千上万双鞋的数量,并且在匡威鞋上标有“ Made in USA”字样。
在向越南海关当局的检举过程中,耐克越南有限公司(Converse商标的所有者)确认,上述海防海关捕获的带有Converse字样的鞋子是假冒的,不是其公司授权的产品,严重侵犯其公司的知识产权,要求对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处罚。
上图为2020年12月22日在胡志明新山一机场抓获的一批过境中转的货物,检查发现一批违法的犀牛角(26只,总重62.72公斤)。犀牛角是列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中被保护野生动物清单中禁止进口的商品。全世界都谴责非法狩猎和捕杀犀牛角和销售犀牛角产品的犯罪行为。
越南海关总署要求配备电子封条的省或市海关负责指导其下辖的各级有关单位的海关对过境中转货物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没有铅封的货物运输的情况,对不按正确定位路线的运输的货物,直接进行检查和核实。出现运输货物未送达目的地或有非法行为干扰电子封条的情形,应严格处理不遵守该程序的干部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如果越南各省,市海关未配备电子封条封条或已用完的,应当按规定使用传统的海关封条或封条进行铅封,确保监控过程形成闭环。
货物出境口岸的越南海关负责在电子封条系统上对进口检查站到出口检查站的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监控,管理和监督。并按照符合越南海关总署于2020年21月1日发布的第138号/ QD-TCHQ决议的规定的行为处置规范,适当处理该系统运行中发现的警告消息。
此外,越南海关总署,越南反走私调查部和海关管理监督部的职责是监视和监督整个行业对电子封条的使用,以便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杜绝和制止过境中转货物以及暂进复出货物运输过程不使用定位封条管理的情况;防止货物从入境口岸放行之后运往出口口岸过程当中各省的海关分局的,省,市海关部门有关部门未能采取措施检查,查验,追溯货物的运输情况发生。
对于通过陆路边境检查站或内陆水路运输过境中转货物(包括过境货物和其他出口货物)后返回越南的运输工具和空集装箱,货物入境时的第一个口岸海关子部门应对容器或运输工具进行实物检查,以确定容器是否为空或车辆是否已经不装有过境进口货物。
如果空集装箱是由内陆水路运输的,并且不能在货物进口的第一口岸进行检查,由目的港检查站的海关分部门应根据货物入境口岸海关部门的通知对空集装箱进行检查,以处理违规情况(如有)。
特别是,越南海关总署要求各省市海关部门指示海关分局审查暂时进口以转出口的食品运输,并将其送到保质期在2个月以下的保税仓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监督其存储和运输到出口检查站的过程,直到它们被运出越南领土为止,不允许走私运到到内陆地区,违者将重罚。
可以预见,未来越南将会加大对过境中转以及暂进复出的货物的检查力度,估计还会爆出很多“惊雷”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