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越南海关发现利用越南与各国签订自贸协定带来的好处,原产地欺诈行为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美国对中国大量商品加征关税后,对美国出口的有许多越南商品的出口额呈剧增之势,其中包括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皮革鞋类、自行车、家具、钢材、太阳能电池板等。
越南财政部和海关部门已开展防止原产地欺诈和非法转口专项行动。检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业投资简陋的流水线并进行简单的组装和加工。这是普遍的原产地欺诈形式。此外,许多从外国进口的产品包装上有在国外制造的标签,但在越南国内市场销售时,这些产品标签被删除,新标签将被替换为“越南制造”。
由此,越南工贸部提议制定关于在越南制造商品的议定,旨在解决存在的问题,预计,该议定拥有确定“越南的产品”或“在越南制造”产品标准等规定。
越南规范海关通关程序
越南政府于2020年10月19日签发第128/2020/ND-CP号议定,公布有关违反海关通关程序的处分。
依据上述公告,违反海关通关程序将处以下列罚款:
卸下非为货品清单产品,提单上所填列的最后目的港;分散、烧毁或弃置货品以逃避海关检查、监察、检验事宜;运输废料未具备进口废料条件到越南,作生产原料的收货者等行为,将处以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处分;
进、出口商从事进、出口货品属管制清单而未依规定取得许可证,将处以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处分;
未依规定申报海关正确金额而因检查、清查时发现报单申报时未有正式的价格、尚未确定货品实际付款金额、调整附加费增加海关金额等行为,将处以课征获得减、免、退、不课税而少报或增加税额之20%的行政罚款处分;
本议定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