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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解放日报》12月26日报道,越计划投资部日前提议复审、修订《电力法》、《油气法》、《矿产法》、《化工原料法》等若干部门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以符合企业的产销活动,并解决若干不足之处。同时,该部还提议研究、颁布鼓励若干国家集团、总公司继续发展的若干机制、辅助政策,形成价值链以便其它经济成分参与。此外,继续按照确保明确和透明性原则开展行政手续改革工作。据此,从现在起至2030年越南不再成立国有集团、总公司,集中于现有国企集团重组和重新安置。目前,越南仅有4家全资国有母公司:油气集团(PVN)、电力集团(EVN)、国有资本投资与经营总公司(SCIC)、军队电信集团(Viettel)。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