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是目前我国外贸中占比最大的运输方式。海运费用中除了“纯运费”之外,海运账单上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附加费,
海运附加费有哪些?例如:燃油附加费、低硫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这些费用在货物进口时需要向海关申报吗?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
海运货物运输附加费是如何定义的?
受船舶、货物、港口及其他方面各种原因影响,承运人在运输中会额外承受一定的航运成本。在保持基本费率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为弥补损失,承运人另外收取的各种附加费用。
实践中常见海运货物运输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海上运输中运费计算的一项附加费用,是为了应对燃油价格的提高,而向承运人收取的除了海运费用以外的附加费用。
货币贬值附加费:货币价值的浮动,会给海运费带来汇率波动的风险。如果货币贬值,船东就会采用加收货币贬值附加费的方式,将该损失转嫁给货主。
低硫燃料附加费:指为弥补在新的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域航行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所增加的成本而收取的附加费。
哪些海运附加费需向海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海关申报小课堂
1.附加费是否发生在“起卸前'
2.是否与运输相关
3.是否由买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
只要同时满足已上三点,附加费就应计入完税价格。以燃油附加费为例。由于该费用是发生在起卸前的海洋运输中,同时,燃料价格的提高实际上增加了运输的成本,是运费的组成部分,因而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海运附加费应如何申报?
海运附加费如果无法确定是否应当列入完税价格,可以向海关提出价格预裁定申请。
那么什么是价格预裁定呢?
价格预裁定,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口前,海关应申请人的申请,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相关要素、估价方法的预裁定。
具体操作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署令第236号)及《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4号公告)。
海运货物运输附加费漏报了该怎么办?
(一)在进口货物尚未放行阶段,发现漏报海运货物附加费,应主动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向海关说明,及时申请更改相关价格申报内容,补缴相应税款。
(二)如果进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漏报海运货物附加费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向申报地海关或者注册地海关申请主动披露,纠正申报错误缴纳税款。
海关提醒:进口企业应重视海运费用的规范申报。企业的海运附加费用若与运输货物有关,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并且需要买方承担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或者及时向海关申请改单。一些企业由于运费往往是事后支付,待收到运费发票及对账单时,报关完成申报已过去数月,如果遇到无法改单的情况,可以通过事后向海关申请主动披露方式补充申报。